2009-05-02 00:00
噸位稅過關 航商將大回流
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昨(1)日通過「實施噸位稅研究」建議案,交通部表示,將儘快完成配套措施,包括推定利潤金額等,實施噸位稅後,加上兩岸直航將以國輪優先,國籍船員比率也擬鬆綁,可望吸引航商回籍,提升海運實力。
賦改會召集人、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表示,實施噸位稅是國際潮流,目前英國、丹麥、美國、韓國及愛爾蘭均實施噸位稅,日本最近也跟進,由於兩岸關係日益密切,海運往來頻繁,實施噸位稅可以增加國輪回籍誘因。
噸位稅是依推定利潤,計算海運業務所得進行課稅,將與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方式並行,由業者自行選擇適用。若海運業者選擇噸位稅,必須連續適用十年。賦改會在通過此建議案後,將報行政院核定,並由財政部修改所得稅法。至於交通部將研擬的配套措施,包括航商須將營運總部設在台灣、一定比率的輪船登記為國輪、雇用一定比率的國籍船員,以及船舶噸位等條件。
根據賦改會昨日決議,300總噸以上的國籍輪可適用噸位稅,但該海運業者及其100%持股的子公司,自有國輪船舶的淨噸位總和不得少於20%,第五個會計年度起,經營船舶的國輪比率要提高至40%以上。
不過,只有載運客貨及相關活動的海運業務所得才適用噸位稅,其他租賃、處分資產及投資收入,不視為海運相關的利潤,還是要依所得稅法及最低稅負相關規定課稅,因此財政部也將修訂所得稅法第25條之1的相關規定。
噸位稅將採累進稅率課徵,並依日本稅制推定利潤率,1,000噸以下貨輪稅額最低,每百噸課徵每日所得56元噸位稅,每年應納稅額5.1萬元;2.5萬噸以上的船舶稅最重,以5萬噸為例,全年稅額107.68萬元。若以96年度申報的資料計算,改採噸位稅產生的減稅利益約25億元。
賦改會的研究報告顯示,實施噸位稅後,預估可吸引30艘國輪回籍、增加540位船員就業機會,加上在我國境內的維修支出可帶動海運產業的營所稅,相關稅收將可望增加27億元。
賦改會召集人、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表示,實施噸位稅是國際潮流,目前英國、丹麥、美國、韓國及愛爾蘭均實施噸位稅,日本最近也跟進,由於兩岸關係日益密切,海運往來頻繁,實施噸位稅可以增加國輪回籍誘因。
噸位稅是依推定利潤,計算海運業務所得進行課稅,將與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方式並行,由業者自行選擇適用。若海運業者選擇噸位稅,必須連續適用十年。賦改會在通過此建議案後,將報行政院核定,並由財政部修改所得稅法。至於交通部將研擬的配套措施,包括航商須將營運總部設在台灣、一定比率的輪船登記為國輪、雇用一定比率的國籍船員,以及船舶噸位等條件。
根據賦改會昨日決議,300總噸以上的國籍輪可適用噸位稅,但該海運業者及其100%持股的子公司,自有國輪船舶的淨噸位總和不得少於20%,第五個會計年度起,經營船舶的國輪比率要提高至40%以上。
不過,只有載運客貨及相關活動的海運業務所得才適用噸位稅,其他租賃、處分資產及投資收入,不視為海運相關的利潤,還是要依所得稅法及最低稅負相關規定課稅,因此財政部也將修訂所得稅法第25條之1的相關規定。
噸位稅將採累進稅率課徵,並依日本稅制推定利潤率,1,000噸以下貨輪稅額最低,每百噸課徵每日所得56元噸位稅,每年應納稅額5.1萬元;2.5萬噸以上的船舶稅最重,以5萬噸為例,全年稅額107.68萬元。若以96年度申報的資料計算,改採噸位稅產生的減稅利益約25億元。
賦改會的研究報告顯示,實施噸位稅後,預估可吸引30艘國輪回籍、增加540位船員就業機會,加上在我國境內的維修支出可帶動海運產業的營所稅,相關稅收將可望增加27億元。
航運業 | 經濟余麗姿、吳碧娥 | 點閱(?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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